根据《关于评选2023年本科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》文件有关要求,结合学院就业工作实际情况,经个人自主申请、学院综合评议,拟向学校推荐以下人选。
序号 |
单位 |
姓名 |
推荐申报类型 |
1 |
yl23411永利 |
洪荭 |
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|
2 |
yl23411永利 |
冯军 |
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|
3 |
yl23411永利 |
杨伟波 |
优秀“生涯领航师” |
4 |
yl23411永利 |
汪秀婷 |
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|
5 |
yl23411永利 |
马启龙 |
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|
6 |
yl23411永利 |
苏玉龙 |
优秀“就业服务大使” |
7 |
yl23411永利 |
王园竣 |
优秀“就业服务大使” |
8 |
yl23411永利 |
彭雪停 |
优秀“就业服务大使” |
公示期3天(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1日),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请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向yl23411永利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为准。
联系电话:027-87156953。
yl23411永利
2024年5月9日